根据我司业务要求,现公开征询犹丽起诉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律服务费用。
一、工作背景
现收到巴南区法院寄送的关于犹丽起诉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相关资料。原告要求一是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5025元。二是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辆车损费用预计2000元。三是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库墙面及墙壁预计维修费2000元。四是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位租金损失,自2026年9月起至2026年10月已产生两个月租金共计600元。五是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为保障渝兴公司合法权益,拟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二、工作内容
(一)指派的代理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及时向采购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及材料。
(二)指派的代理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和诉讼方案。
(三)指派的代理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的同时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协助采购方妥善处理纠纷。
(四)指派的代理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专业合理的判断,向采购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方的合法利益。
(五)代理期间,将拟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方案、答辩状、证据目录、代理意见等交采购方审阅。
(六)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审理活动并应及时向采购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七)指派的代理律师对委托办理的案件应当独立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服务时间、范围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终结止。
(二)服务范围:包含一审及本案可能涉及的二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所有响应单位在2026年11月3日18时前将报价书(附件)盖章密封送至渝兴公司-合同风控部。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方式:18580713267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6号(渝兴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