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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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代光辉(第三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谢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时间:2025-03-21 浏览量:

根据我司业务要求现公开征询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代光辉(第三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谢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费用

一、工作背景

现收到巴南区法院寄送的关于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代光辉(第三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谢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4)渝0113民初登立23428号)相关资料。原告要求一是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偿还工程垫资款暂计29314693.23元及利息暂计100万元(按年利率6%,自2013年5月29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双方最终办理结算为准);二是请求被告立即向原告提交案涉工程的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办理竣工结算的全套资料并配合原告办理竣工验收与结算;三是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由被告承担,上述金额合计30314693.23元。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拟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二、工作内容

(一)指派的代理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及时向采购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及材料。

(二)指派的代理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和诉讼方案。

(三)指派的代理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的同时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协助采购方妥善处理纠纷。

(四)指派的代理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专业合理的判断,向采购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方的合法利益。

(五)代理期间,将拟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方案、答辩状、证据目录、代理意见等交采购方审阅。

(六)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审理活动并应及时向采购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七)指派的代理律师对委托办理的案件应当独立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服务时间、范围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终结止。

(二)服务范围:包含一审及本案可能涉及的二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所有响应单位在202532718时前将报价书(附件)、营业执照、公司简介盖章密封送至渝兴公司-合同风控部

联系人:老师;联系方式:18580713267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6号(渝兴公司)

附件:

报价书.docx